党的建设

管理系党总支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办法

发表时间:2016-10-24

     为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,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《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》精神,结合管理系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评议目的

     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,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的实践中,在维护学院稳定、推进管理系改革、建设和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,表彰优秀党员,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,提高党员素质,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,确保管理系各项工作顺利完成。

二、评议内容

     民主评议党员总的要求是:评议党员是否忠诚共产主义事业,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,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努力奋斗。基本内容如下:

   (一)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,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;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
   (二)是否坚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,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;是否坚持业务学习,不断充实提高自己,努力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。

   (三)是否坚决执行学院党委、系部的各项决议,立足本职工作,积极投身系部的改革,为学院发展献计献策,维护大局,正确处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,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学院集体利益。

   (四)是否切实执行党的纪律、国家的法律,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自身修养,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,廉洁自律,坚决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。

   (五)是否密切联系群众,团结同志,关心群众的疾苦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是否积极参加政治、业务学习和组织生活等党内的各项活动,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
   (六)是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出色完成工作任务,积极发挥“三育人”作用。

三、评议方法

    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,是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,由系党总支负责组织,每年进行一次,时间大致安排在11月份,分5个步骤进行(每年评议时,应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,有针对性地明确评议的重点内容):

   (一)学习教育。评议前,系党总支要对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调查,做到心中有数,针对存在的问题,进行专题学习教育。要紧密联系学院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及广大党员的思想实际,坚持学以致用、用以促学,做到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,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。

   (二)自我评价。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,对照党员的标准,结合评议的内容要求,总结个人在思想、工作、学习等方面的情况,特别要检查自己在组织纪律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认识、态度和行动。在肯定成绩的同时,要找出差距,明确努力的方向,并形成内容具体的书面材料。

   (三)民主评议。召开党总支部党员大会,进行民主评议。在评议中,要是非分明,敢于触及矛盾,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注重相互评议。必要时,还应采取适当的方法,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。

   (四)组织考察。党总支部委员会对党内外群众关于党员的评议意见,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、综合,形成组织意见,转告本人,并向党总支部大会报告。

(五)表彰和处理。党总支部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和不合格的党员,形成客观、准确的意见,提交上一级党组织进行表彰和处理。同时,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,党总支部还要做好其思想工作。

四、组织领导

    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系党总支部统一领导,结合本系部实际,有计划、有组织地进行,确保民主评议工作收到实效。民主评议的日常组织指导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。行政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和协助,党委办公室、院纪委协调配合,齐抓共管,评议工作结束时,党总支部要认真总结,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党委办公室。

五、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,由党总支部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