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概况

管理系工作职责

发表时间:2012-05-28

管理系是在教学、科研副校(院)长直接领导下负责教学、教研和科研工作的教学业务机构。其工作职责是:

1.本系负责管理学科以及行政管理(本科)、应用心理学(本科)、公共事务管理(专科)、文秘(专科)等专业的建设、人才培养工作。

2.根据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和确定的教材,负责组织本系有关课程的教学、实习、第二课堂活动和学生考试、考核成绩评定。

3.根据学校(院)的决定,编写本系有关课程的教材、辅助教材、教学资料,开展教研教改活动。

4.按照学校(院)和教务处的安排,确定本系承担课程的任课教师,落实教学计划,完成教学任务。

5.落实本系教师的培训进修计划,组织开展以老带新、互相听课、共同教研、交流教学经验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活动。

6.按照学校(院)和科研处的安排,做好科研工作,完成科研任务。

7.按照学校(院)和评估处的安排,做好本学科、本专业的评估工作和学校(院)办学水平评估的有关工作。

8.配合学校(院)政治部和教务处做好教师业务考核和技术职称评定工作。

9.根据教学、科研副校(院)长和教务处的统一安排,组织教师完成临时性的教学任务。

10.完成学校(院)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